2007年4月24日星期二

音频的频率范围及表现力度

音频的频率范围及表现力度

音频的频率范围、音质的评价标准一般认为20Hz-20kHz是人耳听觉频带,称为“声频”。这个频段的声音称为“可闻声”,高于20kHz的称为“超声”,低于20Hz的称为“次声“。

所谓声音的质量,是指经传输、处理后音频信号的保真度。目前,业界公认的声音质量标准分为4级,即:

数字激光唱盘CD-DA质量,其信号带宽为10Hz~20kHz;

调频广播FM质量,其信号带宽为20Hz~15kHz;

调幅广播AM质量,其信号带宽为50Hz~7kHz;

电话的话音质量,其信号带宽为200Hz~3400Hz。

可见,数字激光唱盘的声音质量最高,电话的话音质量最低。

除了频率范围外,人们往往还用其它方法和指标来进一步描述不同用途的音质标准。 音频频率范围一般可以分为四个频段,即:

低频段(30—150HZ);

中低频段(30—150HZ);

中低频(150—500HZ);

中高频段(500—5000HZ);

高频段(5000—20kHZ)。

30—150HZ频段:能够表现音乐的低频成分,使欣赏者感受到强劲有力的动感。

150—500HZ频段:能够表现单个打击乐器在音乐中的表现力,是低频中表达力度的部分。500—5000HZ频段:主要表达演唱者或语言的清淅度及弦乐的表现力。

5000—20kHZ频段:主要表达音乐的明亮度,但过多会使声音发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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